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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譯者: 邱敏瑤
  • 出版社:上人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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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版日期:2016/03/28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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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/酒駕五年內再犯致死 最重判無期刑 | 法律前線 | 社會 | 聯合新聞網
刑法酒駕條文修正案昨三讀通過,累犯最高可處無期徒刑,圖為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在立法院外陳抗。 記者葉信菉/攝影 分享 facebook 趕在立法院本會期的最後一天,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駕致死、致重傷的條文修正案,曾因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選購指南緩起訴處分確定,五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,最高可處無期徒刑,重傷者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。刑度「樓地板」比法部版本低昨天通過的是民進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版本,五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,可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傷者,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刑度的「樓地板」比法務部提報行政院的版本低。對此,法務部長蔡清祥說,尊重立委職權網路熱賣產品最近流行商品,法務部對酒駕致人死傷依法嚴辦的立場,不會改變。. } }); } 行政院提出的版本還提到,酒駕致死、致重傷若是故意造成,可比照殺人罪或傷害罪論處,換言之,酒駕致人於死最重可比照殺人罪判處死刑。不過民進黨團認為此規定並無必要,因為若能證明是「故意」,可回歸刑法依殺人罪論處,因此未納入再修正動議中。初犯未加重罰則 藍批打假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江啟臣說,民進黨版本對於酒駕初犯並未加重罰則,令人無法接受,難道一定要再犯了才能嚴懲?同黨立委李彥秀也批說,農委會官員酒駕考績依然甲等,足見酒駕修法是在打假球。法案表決時國民黨僅此一檔立委在台下高喊「酒駕零容忍、反對打假球」。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表示,民進黨提案加大範圍,不論是第一次酒駕有無致人死傷,若第二次再犯酒駕致人死傷,均要受刑度加重的處罰,「絕對沒有打假球」。周春米指出,法律應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,民進黨再修版給法官裁量空間,也確保立法目的、確保合憲的原則。法務部則表示,酒駕案得依個案情形認定省錢大作戰網路熱銷商品,若酒駕具故意殺人或傷害的主觀犯意,即回歸刑法殺人罪、傷害罪論處,換句話說,酒駕致人於死如果涉及殺人,最重還是可以判死。法務部說,今年春節前發生多起酒駕肇事致死事件,蔡清祥第一時間嚴正譴責,要求對於酒駕撞死人的案子要用最嚴厲的處罰;之後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速修法嚴懲酒駕,法務部因此著手研修刑法相關草案,陳報行政院後送立法院審議。


 康乃爾華生弒父 911電話曝光案情


華裔青年譚查爾斯(Charles Tan,姓名皆音譯)2015年涉嫌槍殺生父被捕控罪,庭審後被無罪釋放,但去年9月又被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(ICE)逮捕控罪;他將於11月19日接受量刑,最高恐判25年監禁,日前該案案發前12年內譚家致電911的多通電話內容曝光,顯示譚家家庭矛盾嚴重。

譚查爾斯是出生在加拿大的第二代華裔移民,中學時隨父母移居紐約州,之後成為康乃爾大學農業和生命科學學院學生。2015年2月他涉嫌槍殺生父被捕控罪,但庭審後由當庭法官宣判其無罪釋放,而去年9月進入美國國境時,卻又被ICE以有意實施犯罪而購槍及虛報購槍意圖罪逮捕控罪。

根據911電話紀錄,2009年7月25日,警方接到電話後趕至譚家位於紐約上州Pittsford鎮的兩層住宅樓;而從2003年至2015年2月譚父被殺的十多年間,警方曾多次接到譚家打來的報警電話,其中大多是譚父譚凌(Ling Tan)打來,說他的妻子譚清「抓他的小手臂,刮傷他,如果他繼續留在家中,她就會報警說他打她。」

這些電話紀錄顯示譚凌經常與妻子和大兒子Jeffrey吵架,其中有一次譚凌說他懷疑妻子偷走自己的重要文件,還有一次譚凌說Jeffrey和他打架,他懷疑兒子在他食物中放了其他東西。

2007年譚凌曾致電警局,說他不願意Jeffrey的朋友們在家中玩耍,於是和兒子大吵一架,兒子打了他,導致他額頭有一些紅色印記。

不過2015年1月譚清打給警方的電話中,說她被丈夫掐脖子,之後警方確實看到她脖子上的紅色印記。此外譚清還曾與兩個兒子前往加拿大的一家家暴避難所。譚凌在親屬和朋友當中的口碑也不佳,案發過後沒有任何人為他說過好話。

由於這些電話紀錄多為譚凌與譚清和大兒子Jeffrey之間的糾紛,因此在對譚查爾斯的庭審中並未被出示為證據。

譚查爾斯量刑將於11月19日進行,目前緩刑監督官正在蒐集譚家親屬和朋友的說辭,在量刑前交給法官。

譚凌此前經營的圖像傳感器製造公司,目前由兒子Jeffrey和妻子譚清掌管,該公司價值近500萬元。此外,譚凌死後,譚查爾斯獲得23萬元現金以及公司四分之一股份,價值約120萬元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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